赤峯工傷鑑定

赤峯工傷鑑定
赤峯工傷鑑定時間是多長時間

赤峯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內蒙古自治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蒙古自治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爲最終結論。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爲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