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的發明專利權視爲

無效的發明專利權視爲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是如何的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1、單位提供本單位人事處及工會做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2、人事處提供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事實以及證據;

3、通知工會。

4、辦理工作的交接。

5、結算薪資:在員工辦理完畢交接手續後,財務處應當結算並給付勞動者薪資;

6、勞動合同解除:在薪資結算完畢後,勞動合同解除;

7、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送達相對人;

8、出具離職證明;

9、進行相關的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