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房屋產權登記
您好,對於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①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統一的登記申請表,提交有關證件。
在登記時,法人、其他組織應使用法定名稱,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請自然人應使用身份證上的名稱直管公房由登記機關直接代爲登記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他項權利登記由權利人和他項權利人共同申請。
權利人、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交主管機關頒發的證件、證明,如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證、護照等委託他人辦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權利人、申請人的有效證件外,還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權利人或申請人的書面委託書,委託書應予公證。如手續完備,登記機關受理登記。
②登記機關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覈。主要是審覈查閱產權檔案、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件,覈實房屋權來源。
③對可能有爭議的申請,採用佈告、報紙等形式公開徵詢異議,以便確認產權。
④對產權來源清楚、證件齊全、手續完備、符合法規政策、沒有矛盾糾紛的申請登記進行最後的確認批准,將房屋權屬證書頒發給房屋權利申請人。
《房屋登記辦法》第七條
辦理房屋登記,一般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申請;
(二)受理;
(三)審覈;
(四)記載於登記簿;
(五)發證。
房屋登記機構認爲必要時,可以就登記事項進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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