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債權可以設定抵押權嗎債權不可以設定抵押權。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下列財產可以進行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