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沒人管

拖欠工資沒人管
爲什麼順意拖欠工資沒人管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按以下兩個途徑追索:一、向勞動監察投訴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勞動監察應當受理,並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按拖欠額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賠償金。向勞動監察投訴可以口頭投訴,也可以書面投訴,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證據材料。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勞動爭議仲裁是追索勞動報酬的有效途徑,一般都可以最後得到解決。勞動爭議仲裁由用人單位住所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提交仲裁申請書和副本,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部分地區還需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繫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提交複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驗。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規定,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適用特殊時效,自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爲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