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異議上訴期限爲多久

管轄權異議上訴期限爲多久
管轄權異議上訴期限爲多久
民法院對管轄權異議駁回是用裁定的方式,則根據法律規定,上訴期爲十天;《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