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完產假回公司報告

休完產假回公司報告
休完產假和哺乳假回公司上班
有,以下是今年最新的法律規定: 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所以公司應該給員工休哺乳假,除非她本人不願意休。如果是出於本人意願,最好事先與本人簽訂相關的說明檔案,說明是本人自願放棄休哺乳假,否則後面絕對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