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期限太長

房屋租賃期限太長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爲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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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期限的規定

  1、房屋租賃期限適用《合同法》租賃合同關於租賃期間的規定。  2、法律依據:《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爲不定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