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可忽略的法律常識有哪些

生活中不可忽略的法律常識有哪些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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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的法律常識


1、夫妻離婚以後,監護權一定歸屬父親嗎?

對子女監護權的歸屬,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慮,不再想當然兒歸給父親,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屬,主要是根據子女的年齡、性別、健康情況、子女意願與人格發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齡、品行、經濟能力、職業、父母保護教養子女的意願及態度、對子女的教養計劃、與子女的互動與感情狀況等種種因素,作爲判斷子女監護權的依據。


2、丈夫的收入比妻子多,就一定會獲得監護權嗎?

在法律上,父母親的經濟條件並不是評斷監護權適當與否的唯一標準,還是以真正能對子女負起照顧責任的一方纔會獲得監護權,不過父母還是要有最低的經濟能力,足以讓子女維持溫飽,才能負起監護責任。


3、監護權歸屬對方,以後就看不到孩子了嗎?

監護權歸屬對方後,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仍然享有與未成年子女見面接觸的權利,也就是所謂「探視權」,如何與子女面會交往?時間如何?方式如何?地點如何?都可以由父母親加以協議,當然,如果父母協議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來處理。

綜上所述,即使確定了子女的撫養權的,那麼未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依法擁有探視權的,任何人不得剝奪作爲父母的探視權,這在法律上是明確規定的,除非在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條件下,是可以拒絕對方的探視權的,但要得到法院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