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外遷合同到期是有償的嗎,法律怎樣規定

企業外遷合同到期是有償的嗎,法律怎樣規定
企業外遷合同到期是有償的嗎,法律怎樣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爲兩種情況: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一、什麼叫做公司遷移
公司遷移是指:企業由於經營發展需求,需要將企業遷出所在登記的主管機構,企業登記主管機關的變更行爲。此行爲過程會涉及遷入遷出所在機關的手續或流程。
二、如何區分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
勞務關係是平等主體之間就勞務的提供與報酬的給付所達成的協議,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價有償的原則,僱主與僱員之間形成的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勞務關係不受勞動法調整,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
區分:
1、主體不同,勞動關係一方是符合勞動年齡並具有與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相適應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勞動法所規定條件的用人單位;而勞務關係不限於自然人與用人單位之間,還可以是單位之間,自然人之間,並且可能是兩個主體以上。
2、關係不同,勞動關係中形成的是管理與被管理、監督與被監督、指揮與被指揮的隸屬僱傭關係;勞務關係是平等主體依據雙方約定所形成的一種財產關係,不存在人身的隸屬性。勞動關係指用人單位僱傭經營業務用工。
3、關係的穩定性不同,勞動關係比較穩定,反映的是一種持續的生產資料、勞動者、勞動對象之間的結合關係;而勞務關係中多爲一次性或臨時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爲目的。
4、待遇不同。勞動關係中勞動者除了定期得到勞動報酬外還享有勞動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各項待遇,如社會保險待遇等,而勞務關係一般只涉及勞動報酬問題,勞動報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無社會保險等其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