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學生在學校猝死,學校有責任嗎?

學生學生在學校猝死,學校有責任嗎?
學生在學校跳樓死亡,學校有責任嗎
【法律意見】校方責任險的責任認定很多人認爲校方責任險只要傷害事件發生在校園內, 學校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從而保險公司就應該給予賠付。就像乘長途車一樣, 乘客買了車票和交通意外保險, 上了車後發生了人身安全, 保險公司就要承擔責任。在實務中採取的是另一看法,保險公司是否賠償要視情況而定。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推行校方責任保險、完善校園傷害事故風險管理機制的通知》中關於“校方責任保險基本範圍包括因校方責任導致學生的人身傷害,依法應由校方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的規定,校方責任險實行的是過錯責任賠償原則,索賠的範疇只是在校方有過錯責任的情形下才生效。校方責任險有一些免責規定:學校的故意行爲;學校默許或放任教職員工毆打、體罰學生的行爲;學校統一組織或安排的活動宣佈結束,如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住校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以及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中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到校活動期間等超出學校管理範圍的時間或空間發生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就被排除在校方責任險的責任範圍之外。還有由於學生自傷自殺、學生突發疾病造成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也被列校方責任險的責任範圍之外。所以在本文開始所述的大學生在學校自殺身亡此種情況,保險公司是可以拒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