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建設用地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是怎樣的

集體建設用地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是怎樣的
集體建設用地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是怎樣的
認定房屋租賃合同法律效力,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判定:
1、審查合同的主體是否適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爲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等。
2、審查租賃是否爲法律法規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規沒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應是可以出租的。
出租人和承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就租賃的房屋、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後,合同視爲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