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前一日行政拘留折抵一日

拘留前一日行政拘留折抵一日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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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折抵管制幾日

監察機關留置期間折抵刑期,留置一日抵刑期一日。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一日。參照上述規定的精神,對被留置人的留置期限也應當適用刑期折抵。

具體的折抵規則是,涉嫌犯罪的被留置人移送司法機關後,被依法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一日。被判處管制刑的罪犯須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現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擔任領導職務、外出經商、遷居等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