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房屋糾紛訴訟書

離婚後房屋糾紛訴訟書
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這是在現實生活中較普遍的現象,特別在都市裏,完全由一方出資購房,壓力很大,通常由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在雙方婚前共同出資購房時,由於婚前雙方感情覺得好或出於其他原因,購房合同及產權證上只寫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沒有寫進去。結婚後因感情破裂離婚,此時,一方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有出資,認爲房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具體分以下兩種情形:


1、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有出資,自己也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有出資的話,那麼,另一方的權益是得不到法院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一方真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爲,法院也無法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貸款)。


同上。此情形爭議的是婚前雙方共同出資的部分,婚後共同還貸部分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現實中,夫妻房產的情況是比較多的,而在不同的情況下,房產的性質不同,那麼夫妻離婚了房產的處理也就不同。因此,當事人一定要注意情況的區分。而要是就此產生糾紛的話,建議委託專業的律師來提供幫助,這樣才能爲自己爭取利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周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