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談判怎樣獲得最大利益

房屋拆遷談判怎樣獲得最大利益
作爲拆遷戶,房屋拆遷談判怎樣獲得最大利益
你好,對於房屋拆遷談判怎樣獲得最大利益的問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第二十一條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條 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