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可以是多久

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可以是多久
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可以是多久
1、工傷認定期限分爲用人單位申請期限和職工申請期限。
2、用人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逾期未申請的,職工或其近親屬在一年內向社保行政部門申請。
3、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4、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