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評不了傷殘如何賠償

工傷認定評不了傷殘如何賠償
工傷認定評不了傷殘如何賠償
工傷認定之後要進行評殘鑑定,如果構不成傷殘,職工仍然可以報銷醫療費、護理費、並且拿到工傷認定期間的工資,具體到工傷認定後傷殘評不上級能賠多少,要看職工因工傷耽誤的天數及工資水平。如果企業拒絕支付賠償,職工可以到勞動監管大隊投訴。
評不上傷殘只是和傷殘有關的賠償項目沒有了,例如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失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但是其他項目例如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仍需要按照實際損失結合證據來賠償。
一般來說,如果勞動者工傷沒有評上等級,用人單位仍需承擔勞動者工傷期間的醫藥費、伙食費、營養費、護理費等,且勞動者工傷期間的工資應當照發不誤。
拿到工傷鑑定書後怎麼辦
1、是看鑑定的級別有沒有問題,你要是對鑑定結論(級別)不服或有疑義,可以在受到鑑定結論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結論申請。
2、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和醫療補助金,等等。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3、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4、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5、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三、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的有效期是多久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