羣毆致人輕傷如何判刑

羣毆致人輕傷如何判刑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羣毆致人輕傷如何判刑

(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被害人傷勢輕微,對社會影響不大且被害人也有過錯的行爲,或被告人全部賠償了被害人的個人經濟損失,處於拘役或管制。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傷勢輕微,判爲有期徒刑半年;傷勢在輕傷和重傷之間的,被判爲有期徒刑一年;傷勢逼近重傷的情況,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三)僱傭他人施行傷害行爲者,增加基準刑20%以下。

(四)減少基準刑20%的情形:1、因家庭或鄰里之間矛盾激化引起的打人事件;2、被害人過錯引起的犯罪或矛盾激化引發負有的犯罪責任;3、打人後實施積極搶救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