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發起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發起人

在創業的大浪潮下,越來越多人投入到創業中,而開公司是很多創業者的首選。開公司的第一步是瞭解公司設立流程,這可以讓創業者取得一步先機,創立了公司爲以後發展打下基礎。公司設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而公司設立的實質是一種法律行爲,屬於法律行爲中的多方法律行爲,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行爲屬於單方法律行爲。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數


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爲發起人,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爲股份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原有企業作爲發起人的,要經原有企業資產所有者的批准。如不以原有企業作爲發起人,可以以原有企業投資者作爲設立公司的發起人。

若以原有企業投資者作爲發起人,則涉及原公司組織形式的變更

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解散、分立或變更公司形式,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