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合同期限是怎樣的,怎麼規定

集體合同期限是怎樣的,怎麼規定
集體合同期限是怎樣的,怎麼規定
律師解答
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期限一般爲1至3年,期滿前3個月內,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
法律依據
《集體合同規定》第三十八條
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期限一般爲1至3年,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
《集體合同規定》第三十九條
雙方協商代表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