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可以依法再婚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可以依法再婚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可以依法再婚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配偶被宣告死亡後,可以依法再婚。
民法典》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係,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自然人已經被認定爲死亡了,其與配偶的婚姻關係當然解除。
在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重新出現,法院作出撤銷死亡宣告的判決後,婚姻關係會發生相應的法律效果,分爲以下幾種情況:
1、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配偶沒有再婚的,死亡宣告被撤銷後,原來的婚姻關係可以自行恢復,仍與原配偶爲夫妻關係,不必進行結婚登記;
2、如果配偶向婚姻登記機關聲明不願意與當事人恢復婚姻關係的,則不能自行恢復夫妻關係;
3、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配偶已經再婚,即使再婚後又離婚或再婚後新配偶已經死亡的,也不得因爲撤銷死亡宣告而自動恢復原來的婚姻關係。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十一條,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係,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係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願意恢復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