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限制協議有什麼優缺點

競業限制協議有什麼優缺點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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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限制協議

根據工作性質確定吧,如果去a公司是面對代理商,不與原來公司形成競爭,則不構成違約。
另外,經濟補償每月400元太少,你可以按照你的原來實際工資計算一下(原來工資x20%),如果低於該數額,你可以發函向原工資重新主張補償額,如果原公司不同意增加補償,你可以提起仲裁,要求解除該協議並追加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