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標準爭議由誰裁決

徵地補償標準爭議由誰裁決
徵地補償標準爭議由誰裁決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徵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徵用土地方案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