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對補償標準有爭議怎麼辦

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徵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徵用土地方案的實施
徵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

徵地對補償標準有爭議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