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對逮捕不服申訴控告

犯罪嫌疑人對逮捕不服申訴控告
對逮捕決定不服犯罪嫌疑人申請複議申請書犯罪嫌疑人因僞造印章被刑事拘留,
不可以,但是可以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