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有房產證可以買賣

房改房有房產證可以買賣
沒有房產證的安置房買賣情況

拆遷安置房屋買賣時,因爲尚未領取房產證,無法及時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這就爲日後糾紛產生留下隱患,而加上房價飛漲,不斷出現賣房人變卦,買房人起訴的情況


如果拆遷安置房屋買賣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並不違法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爲合法有效。認定合同效力應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而上海動遷安置房在取得房地產權證、被允許上市交易之前的3年內不得轉讓、抵押的政策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另外,即使未辦理登記手續,但這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過不了戶的房子如果是因爲無法辦理房產證導致的,那麼即使簽訂協議的情況下,也是不可以進行買賣的,所簽訂的協議並不具備法律效應。在對方反悔的情況下,房子是可以被對方收回的。所以沒有房產證的房產,如安置房或者拆遷房產是不建議購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