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上班想曠工

不想上班想曠工
工傷以後不想上班
六級傷殘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爲14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爲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

如果你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因此,用人單位無權開除你,也不能停發傷殘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