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至十級傷殘鑑定標準是什麼? 一至十級傷殘鑑定標準是根據受傷者的受傷部位和受傷程度來進行綜合評定的。 一、傷殘評定標準的種類: 1.《人體輕微傷的鑑定標準》(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發布,1997年1月1日實施); 2.《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檢 公安部 司法部發布,1990年7月1日起實施); 3.《人體重傷鑑定標準》(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最高檢 公安部發布,1990年7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