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繳個人所得稅嗎?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勞動者的工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四、勞務報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八、財產租賃所得; 九、財產轉讓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 第十五條 本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1不超過1500元的3 2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 3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 4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 5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超過80000元的部分45 (注:本表所稱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減除費用後的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