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的上級部門

勞動仲裁的上級部門
當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仲裁上級部門會怎麼處理呢?
勞動仲裁委的上級部門應是所在地區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八條規定, 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製定仲裁規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的勞動爭議仲裁工作進行指導。 勞動仲裁委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簡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工會代表和企業方面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組成人員應當是單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