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決定決定書送達

工傷認定決定決定書送達
工傷認定決定書如何送達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工傷認定申請人以及受傷害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工傷認定法律文書的送達按照《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