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債務能執行夫妻共同債務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個人債務能執行夫妻共同債務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個人債務能執行夫妻共同債務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個人債務能執行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都同意即可。
1、夫妻個人的債務可以用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償還債務的依據是: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除外。
2、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一方作爲被執行人,財產通常呈現三種形態:
1、直接由被執行人佔有或登記在其名下;
2、由被執行人與其配偶共同佔有或登記在其名義下;
3、屬於被執行人夫妻共同財產,但被執行人配偶單獨佔有或登記在其名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