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責任是否誰有錢執行誰

連帶責任是否誰有錢執行誰
連帶責任是否誰有錢執行
1、連帶責任就是誰有錢就執行誰。債權人可同時或先後要求連帶債務人全體或部分或一人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被請求的債務人不得以超出自己應付份額爲由提出抗辯。債務沒有全部清償完畢時,每個連帶債務人對沒有清償的債務部分均有清償的義務。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條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