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人包括子女嗎

代位繼承人包括子女嗎
代位繼承人包括子女嗎
代位繼承人是不包括被繼承人的子女的。
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死亡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的制度。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既包括自然血親,也包括法律上擬製的血親。具體而言,包括:
1、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等晚輩自然直系血親;
2、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親生子女;
3、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
4、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
5、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養子女。
適用代位繼承,須具備以下條件:
1、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
2、被代位人是被繼承人的子女。被繼承人的親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都得爲被代位繼承人。
3、被代位人未喪失繼承權。
4、代位人爲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依我國現行民法典的規定,只有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纔有代位繼承權。因此,被代位人的其他親屬,例如,配偶、侄子女、兒媳或女婿等,都無代位繼承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