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工合同模板

臨時用工合同模板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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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用工合同模板應該怎麼寫呢?

臨時用工合同模板回答如下。                                                                                                   用工單位(甲方)   所有制性質   用工單位住址   電話號碼   務工人員姓名(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務工人員戶口   工種   技術等級   務工人員家住____縣(市)____鎮(鄉)___街(村)____號(組)   務工人員暫住地址   編號   鑑證編號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中介推薦,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自願到甲方做臨時工。按照合法、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違反。   一、合同期限   乙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計_____個月,在甲方做臨時工作。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二、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甲方擔任臨時生產(工作)任務。合同期內如一方要求變更工作或中途解除合同,應徵得另一方同意。   三、生產(工作)條件、雙方的義務   甲方:爲使乙方順利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加強對乙方的勞動紀律、安全生產規程和法制教育。尊重乙方的合法權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應享有的政治、經濟待遇。執行國家和當地政府對臨時工的管理規定,接受勞動部門的監督、檢查。   乙方:在合同期內,接受甲方的領導,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與其他職工一樣參加政治、業務學習,遵守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產,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交給的生產(工作)任務。   四、工資待遇   經應知應會考覈後,確定乙方在合同期內實行計時工資制,每月工資____________元,加班工資,夜班補貼、勞保福利按本單位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實行計件工資制,月工資額按計件單價結算,其辦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福利待遇   按國務院1989年頒發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第六、七、八、九、十條規定和______省(自治區、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合同的解除及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有疾病不能堅持或不能適應正常生產(工作)的;(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醫療期最長不能超過三個月)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的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4)乙方因參軍、招工、招幹、升學者。   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法律規定的除外),經雙方協商同意後,解除合同,並給予書面通知。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簽訂後,須送勞動仲裁機關鑑證,即確認有效,受到法律保護,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應在國家規定範圍內,經雙方協商後補充。   3.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從申請調解之日起,在30日內,經調解無效時,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的申訴應從其知道或應當知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提出,超過期限不受理。如對仲裁不服,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向甲方所在縣(市)人民法院起訴。一方當事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執行裁決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八、雙方認爲需要約定補充的有關事項   九、本合同應在辦理調配手續後,及時簽訂、鑑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及鑑證機關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塗改無效,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