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週末參加培訓算加班嗎,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員工在週末參加培訓算加班嗎,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員工在週末參加培訓算加班嗎,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若培訓是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參加的,則應當視爲正常出勤。若培訓是在週末安排的,是否應該認定爲加班不能一概而論,判決的關鍵點在於是否是爲公司的利益和需要提供了勞動。
要分情形具體分析。
第一種情形,若培訓是自願性質的,既能提高員工本身的個人技能,又不需要員工承擔培訓費用,則該培訓可以等同於公司對員工的福利,可以享受,也可以放棄,這樣的培訓就不屬於工作性質的培訓,因此不能認定爲加班。
第二種情形,若培訓是強制的,必須參加,儘管該培訓的確可以提高員工的個人技能,但公司提高員工個人技能的目的就不是福利性質了,而是透過提高員工的個人技能來達到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目的,那麼該參加培訓本身就是工作的需要,就應當認定爲加班。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