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遂與未遂的區別是什麼

既遂與未遂的區別是什麼

無罪辯護的結果只有兩個:一個是公訴人得到法院支援,被告人被判決有罪;一個是辯護觀點被法院採納,被告人被判決無罪。但是,由於一般進行公訴的案件在證據力方面被告人很難翻盤勝訴,如果一味作無罪辯護,實際上對被告人是相當不利的,所以,實踐中律師在看完案件卷宗後(被告人無權看),會勸說被告人做有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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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奪罪的未遂與既遂的區別是什麼?

搶奪罪的未遂與既遂的區別,根據刑法第267條,搶奪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是中國刑法第五章侵犯財產罪中的一項罪名,是介於盜竊罪與搶劫罪之間的一種犯罪形態。搶奪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是構成搶奪罪的重要條件。此外搶奪的情節對定搶奪罪也具有影響。因此,搶奪公私財物數額不大,情節顯著輕微的,不構成犯罪。搶奪罪既遂與未遂的區分標準如下:搶奪罪犯罪構成要件齊備的客觀標誌,就是公然奪取的犯罪行爲造成了行爲人非法佔有所奪取的公私財物的犯罪結果。因此,非法佔有財物的犯罪結果是否發生,是搶奪罪既遂與未遂的區分標準。非法佔有財物的犯罪結果,是以行爲人對財物獲得了實際控制爲標準。這裏的“實際控制”,並非指財物一定就在行爲人手裏,而是說行爲人能夠支配該項財物。這種實際控制並無時間長短的要求,也不要求行爲人實際上已經利用了該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