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者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勞動者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勞動者申請仲裁需要材料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勞動者申請仲裁需要材料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