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後訴訟時效多久

刑事立案後訴訟時效多久
刑事訴訟時效有多久
《刑法》第八十七條【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 第八十八條【追訴期限的延長】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的計算與中斷】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 犯罪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