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行政處罰證據收集

銀行行政處罰證據收集
行政處罰收集證據可以包括哪些?
根據規定行政處罰收集證據可以檢查和製作筆錄;也可以採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批准,可以先行登記儲存,並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燬或者轉移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