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勞動合同條例

吉林省勞動合同條例
吉林省勞動合同備案證明是怎樣的呢?
一、備案依據: 《勞動合同備案登記制度》。 二、備案條件: 市內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資企業駐阿市分支機構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三、申報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單位,應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是法人單位的,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不是法人單位的,同時提供其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授權委託書; 2、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一式四份)及勞動合同文字; 3、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十日內被新用人單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應在十個工作日內辦理勞動合同備案手續; 5、用人單位合併、分立、兼併、合資、合作及改制等過程中職工集體轉移工作單位的,持相關檔案或證明; 6、變更勞動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勞動合同變更(續訂)花名冊(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文字; 7、續訂勞動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勞動合同變更(續訂)花名冊(一式兩份)和續訂的勞動合同文字。 四、辦理程序: 1、申請 2、受理 3、審查 4、受理 五、承諾時限:符合條件,材料齊全,即辦。 六、收費標準: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