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合同時應注意哪些

訂立合同時應注意哪些
訂立合同時應注意什麼
《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這8個內容是合同的基本內容,主體、標的、價款、數量、質量等都是關心的問題。具體的合同類型關注的問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