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一、勞動合同的內容要全。二、要籤書面合同,並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三、試用期內也要籤合同。四、正確行使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的知情權。《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