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工傷賠償的時間

要求工傷賠償的時間
要求工傷賠償時間
與用人單位就工傷賠償的爭議仲裁時效爲2年。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條、第二十七條限定,工傷工人與用人單位就工傷保險待遇的爭議隸屬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2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