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15歲的未成年人是算犯法嗎

僱用15歲的未成年人是算犯法嗎
僱用15歲的未成年人是算犯法嗎
1、招收童工是犯法的。
2、根據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勞動法》第十五條和《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四條就禁止使用童工分別規定:“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招收應該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就業”:“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禁止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工商戶、農民、城鎮居民使用童工”。依據《勞動法》第九十四條和《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十一至十三條關於“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違反本規定使用童工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傷殘的童工應當負責治療,並承擔醫療期間的全部醫療和生活費用”、“對違反本規定使用童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由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提請有關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童工的,由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處以罰款,對使用童工的單位,給予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