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合同最長期爲幾年

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合同最長期爲幾年
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合同最長期爲幾年
農村集體土地租賃合同最長期限爲二十年。《民法典》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