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後自己怎麼交社保?

一、辭職後自己怎麼交社保

辭職後自己怎麼交社保?

辭職之後,對於社保的處理有以下規定:

1、養老保險都是有個人帳戶的,身份證號就是帳號,辭職後可以有三種處理方式。

一是停止交費,形成繳費年限中斷,個人帳戶積累停止,但只要時間不長對今後影響不大。

二是由個人全額繳納,即不中斷繳費把過去連同企業繳納的部分一併自己繳納,但這樣個人負擔較重不太合算。

三是如果到外地謀職可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到新的就業地區。不管哪種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單位按原帳號繼續繳費即可,不用補交,但就是不能退。

2、醫療保險,也是有個人帳戶的,辭職後處理方法基本同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裏的錢可以在當地繼續使用。

3、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都沒有個人帳戶,辭職後保險自動解除,但失業保險只要繳滿一年,不是個人原因造成的失業,就可以領取。

二、員工辭職後社保的處理流程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30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工作服 ,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 ,出差報銷),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關於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備案手續;憑備案審覈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帳戶進行轉移,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3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覈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三、辭職要給違約金嗎

辭職一般不需要支付違約金。除了“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勞動者違反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兩種情況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在勞動仲裁中,用人單位應當就產生的專項服務費進行舉證,如果沒有證據,將不會得到支援。

違約金的數額按照未履行完的服務期的比例支付。

勞動者一旦從公司辭職,雙方解除了勞動關係之後,用人單位也就沒有義務再爲勞動者繳納社保費用。這個時候,對於勞動者而言就需要妥善的處理自己的社保,尤其是其中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這些都與日後退休的福利待遇息息相關。如果之前養老保險有斷交的情況,在退休辦理手續的時候,往往會要求補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