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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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遺囑怎麼生效

1、繼承法17條,遺囑人在危急的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機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2、根據上述規定,立口頭遺囑的條件【1】在危急的情況下,【2】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3、上述意見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