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額反擔保專利權質押

最高額反擔保專利權質押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爲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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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規定專利權可質押嗎

專利權可以質押,《擔保法》規定的質押分爲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兩種形式。該法第75條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可以質押。”由此可見,專利權可以作爲質押標的,訂立專利權質押合同,以擔保債務的履行,保證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由於質押是一種新的擔保形式,且專利權質押合同是一種新的擔保合同。

《擔保法》第79條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在此,出質人與質權人所訂立的書面合同爲專利權質押合同。具體而言,專利權質押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中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爲了擔保合同的履行而以自己依法享有的或者持有的專利權作爲出質標的與合同債權人訂立的質押合同。專利權質押合同中的專利權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以下統稱專利權人)稱爲出質人,專利權質押合同中的債權人稱爲質權人,被質押的專利權稱爲質押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