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調查的順序應是什麼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⒈當事人陳述;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⒊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⒋宣讀鑑定意見;⒌宣讀勘驗筆錄。其間,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發問。